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局贯彻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试点工作总结
2011年11月21日,国家档案局以第9号令发布了《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规定》,要求各级档案局认真贯彻实施。今年,市档案局将我县作为贯彻实施(9号令)工作试点县之一,我局(馆)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于后。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为了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我局党组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成立了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9号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馆)长担任组长,副局(馆)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为认真落实市局试点工作意见,我局制定了贯彻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规定》为指南,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结合彭水县档案馆工作实际,编制《彭水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接收名册,以便顺利开展档案收集和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了试点工作时间与步骤,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三、试点工作开展步骤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国家档案局(9号令)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自今年3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局多次召开职工会学习、解读国家档案局(9号令),让本局职工了解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宣传国家档案局(9号令)。3月初我局将国家档案局下发的(9号令)内容全文上传到彭水档案史志网,以达到广泛宣传和交流的目的。3个月来上网点击浏览(9号令)的市民达到上千人,达到了宣传的目的;三是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转发9号令,使全县各机关单位都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四是以会议形式召开宣传活动。我局于今年4月19日召开相关单位座谈会学习讨论9号令,并邀请市局经科处陈菊副处长在座谈会上详细解读《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座谈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9号令的解读,并从各自的领域提出了相关的贯彻执行意见。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宣传9号令,使与会者更深的了解贯彻实施9号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到了宣传贯彻的目的;五是利用地方报刊宣传9号令。今年5月29日《彭水日报》全文刊登9号令以及《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使全县广大基层群众进一步深入学习了解9号令和《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实质内容,为今后实施贯彻(9号令)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调研,形成成果
彭水县档案局在认真开展9号令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还深入到县属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摸清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档案资源建设情况,充分了解县级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档案数量和档案门类形成的特点。召开部分重点、难点单位的协调工作会,研究解决移交和接收档案的办法。通过深入调研,掌握了全县各机关档案室档案的底细。县档案馆于5月开始起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实施细则》以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档案接收名册》,起草过程中并多次征求各机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实施细则》和接收名册。《实施细则》涵盖了档案资料接收(征集)范围、档案资料接收期限、档案资料接收的规格与质量要求以及档案交接手续等四个方面。档案接收名册涵盖了全县各机关、乡镇(街道)国有企业、事业等单位档案移交门类,该《细则》和接收名册的编制,是我县今后开展档案移交的重要依据。
五、下步工作打算
彭水县档案局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试点工作已基本按实施方案完成,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县档案局(馆)在试点过程中,认真按市局的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科学编制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实施细则》以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档案接收名册》,为今后我馆开展档案的接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步我局(馆)将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9号令的学习宣传力度,让县内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9号令);二是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完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实施细则》和接收名册;三是按照《实施细则》和接收名册,开展县级各机关档案室各门类到期档案的接收工作,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四是加快档案信息化步伐,利用现代高科技网络技术,更加方便、快捷的为民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为了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我局党组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成立了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9号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馆)长担任组长,副局(馆)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为认真落实市局试点工作意见,我局制定了贯彻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规定》为指南,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结合彭水县档案馆工作实际,编制《彭水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接收名册,以便顺利开展档案收集和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了试点工作时间与步骤,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三、试点工作开展步骤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国家档案局(9号令)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自今年3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局多次召开职工会学习、解读国家档案局(9号令),让本局职工了解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宣传国家档案局(9号令)。3月初我局将国家档案局下发的(9号令)内容全文上传到彭水档案史志网,以达到广泛宣传和交流的目的。3个月来上网点击浏览(9号令)的市民达到上千人,达到了宣传的目的;三是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转发9号令,使全县各机关单位都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四是以会议形式召开宣传活动。我局于今年4月19日召开相关单位座谈会学习讨论9号令,并邀请市局经科处陈菊副处长在座谈会上详细解读《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座谈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9号令的解读,并从各自的领域提出了相关的贯彻执行意见。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宣传9号令,使与会者更深的了解贯彻实施9号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到了宣传贯彻的目的;五是利用地方报刊宣传9号令。今年5月29日《彭水日报》全文刊登9号令以及《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使全县广大基层群众进一步深入学习了解9号令和《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实质内容,为今后实施贯彻(9号令)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调研,形成成果
彭水县档案局在认真开展9号令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还深入到县属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摸清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档案资源建设情况,充分了解县级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档案数量和档案门类形成的特点。召开部分重点、难点单位的协调工作会,研究解决移交和接收档案的办法。通过深入调研,掌握了全县各机关档案室档案的底细。县档案馆于5月开始起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实施细则》以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档案接收名册》,起草过程中并多次征求各机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实施细则》和接收名册。《实施细则》涵盖了档案资料接收(征集)范围、档案资料接收期限、档案资料接收的规格与质量要求以及档案交接手续等四个方面。档案接收名册涵盖了全县各机关、乡镇(街道)国有企业、事业等单位档案移交门类,该《细则》和接收名册的编制,是我县今后开展档案移交的重要依据。
五、下步工作打算
彭水县档案局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试点工作已基本按实施方案完成,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县档案局(馆)在试点过程中,认真按市局的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科学编制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实施细则》以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档案接收名册》,为今后我馆开展档案的接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步我局(馆)将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9号令的学习宣传力度,让县内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9号令);二是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完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实施细则》和接收名册;三是按照《实施细则》和接收名册,开展县级各机关档案室各门类到期档案的接收工作,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四是加快档案信息化步伐,利用现代高科技网络技术,更加方便、快捷的为民提供档案利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