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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开展档案培训 规范档案基础整理工作(图)

作者:余联琼 来源:北部新区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2-05-11 09:28:12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北部新区2012档案业务培训会现场

5月10日上午,北部新区2012年档案业务培训会在金山大厦北三楼会议室举行。各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含医院、学校)档案工作人员11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副主任、档案馆馆长靳兴盛主持。特邀了市档案局馆室处副处长陈辉授课,培训就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方法,街道、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如何制定《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培训。档案馆副馆长喻小琴通报了全区各单位档案资源大调查上报情况,并就北部新区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靳兴盛强调,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务必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档案服务发展、服务于民的作用。当前各单位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各单位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的制定,并报档案馆审批或备案。二是抓好2011年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机关各部门于7月底完成2011年度档案整理并移交档案馆。街道、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底前完成2011年度档案整理。各单位务必在年底前完成各类积存档案的整理。办公室将于年底对各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按要求完善档案资源调查摸底表,并于5月15日前交档案馆。四是切实抓好新领域档案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重大活动及照片档案、民生档案的管理。

为搞好此次培训,开展了大量准备工作。不但深入调研,摸清了全区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及可能会产生的各类档案。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等不同类别的《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参考模式)》。选取社发局等单位作为机关部门的代表,后勤中心、档案馆作为事业单位的代表进行试点,通过部门粗拟、档案馆初审、市档案局审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多次征求意见和认真修改,最终拟制了以上单位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为全区其它单位制定《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此次培训,为确定全区各单位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建立档案整理的标准和规范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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