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档案局深入企业宣传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图)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9号令)精神,近日,彭水县档案局(馆)长任永松和副局(馆)长谢太平二位同志,组织业务科、馆务科业务人员,深入本县国有企业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国家档案局9号令宣传和企业档案业务知识讲座。
培训会由宏禹水务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刘光武同志主持,在宣传培训会上,争对水务投资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问题,馆务科、业务科同志就企业管理类文件,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编目、装订、装盒等归档整理规范作了细致的讲解。谢太平副局长在会上传达了国家档案局9号令,并对企业档案室规范化管理按照“五有一集中”的要求讲了具体实施意见。最后任永松局长对贯彻9号令和业务培训作了总结,并要求宏禹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尽快按照规范化建立机关档案室,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管理机关档案,使企业机关档案室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为企业自身服务。
通过这次宣传培训,使宏禹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职工提高了档案管理意识,掌握了企业管理类档案、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的基本知识,为推动企业档案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