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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档案局启动全县档案接收工作

作者:孔琼 李才东 来源:武隆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2-03-31 09: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对档案资料的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全县档案的安全与完整,330日,武隆县档案局代县政府办办拟稿,并由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到期档案移交接收进馆工作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245号)文件,以民生档案接收为重点,明确接收范围、时间、要求和程序,全面启动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进一步丰富馆藏内容、改善馆藏档案结构,更好地服务民生。

明确接收范围。全县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2001年底以前形成的,保管期限属永久、长期的档案。机构改革中撤销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各种门类永久、长期、短期档案均应接收进馆。国有破产企业的各种门类档案。涉及民生的业务档案(包括婚姻、林权、土地确权、天然林、退耕还林、社保、医保、低保、学籍、病历、地名、死亡干部档案等)属重点移交和接收范围。

明确接收时间。县级机关、人民团体档案的接收时间从2012320日起至620日止,乡镇档案接收时间从2012620日起至720日止。各单位的具体移交时间还将进一步细化,尽量落实到每天。

明确接收要求。各立档单位要严格按照档案移交进馆要求,认真做好移交档案的清理、质量鉴定和全宗卷编制工作。文书档案必须符合国家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标准要求,档案材料完整收集,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保管价值,便于管理和利用。各类专业(专门)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和有关专业主管机关共同制定的标准执行。在整理过程中,如有档案不全或丢失的,要形成书面材料据实予以说明。

明确接收程序。各立档单位要编写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各一式三份,其中留存一份、向县档案馆移交二份;编写全宗介绍、案卷移交说明各一式二份,其中留存一份、向县档案馆移交一份。报送目录时需同时报纸质和电子文本。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移交档案,核对无误后在交接书上签名盖章,由交接双方分别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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