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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系统先进典型刘维红同志全票当选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

作者:夏高刚 来源:彭水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2-01-09 09:28:3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215下午, 中国共产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全面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在县民族会场圆满落幕。彭水县党代表、县档案局职工、全市档案系统先进典型刘维红同志在此次会议上以全票当选为重庆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据悉,他是重庆直辖以来,在档案系统中产生的首位职工党代表。

刘维红同志,男,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现年38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彭水自治县档案局馆务科长。

刘维红于1989年参加工作。1991年,他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广州区42集团军124师炮兵团指挥连服兵役。在服役期间,他要求严格,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军事技术,在部队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于1993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他在参加部队演习中,不幸被炸成重伤,造成左手肘关节以下被截肢,面部大面积创伤。伤愈后,被评为二等甲级伤残军人(现为五级),并荣立了三等功。1994年底退伍回乡,1995年安置在彭水自治县档案局工作至今。

刘维红从事档案库管理10多年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追求工作的尽善尽美作为奋斗目标,高度负责,勤奋工作,在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岗位上实现人生的价值;他心系群众,以“三个一”(即:一声问好,一张凳子、一杯清茶)为服务标准,热情、周到、细致、耐心地为群众服务;他肢残志坚,不畏艰难,顽强拼搏,以坚强的意志,惊人的毅力,用嘴巴配合那只好手加工整理档案。10多年来,他共接待档案利用者7663人次,查阅档案27547卷(册),复制档案122273页。独手加工整理档案6000多卷。档案库房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提升了彭水档案局(馆)的“窗口”形象,20062008年连续三年被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事局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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