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法院被授予“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近日,江津区法院档案工作顺利通过了市机关档案工作考评小组的验收,成为江津区第3家、重庆市法院系统第3家、非主城区法院第1家获此称号的单位。
考评小组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后,对江津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档案工作制度健全、设备领先、管理先进、重视利用,整体水平比较高,符合“示范单位”创建条件。对今后的工作,考评组提出4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档案收集工作。要解决好文件网上签发与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之间的矛盾,将网上审签记录打印出来,共同存档,以保证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干警花名册等政工资料要进一步完善,确保档案收集的全面性。二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宣传工作。要及时梳理总结档案工作经验作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形成经验性材料,利用好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三要加强档案利用实例汇编。要进一步完善档案利用日常登记,做好档案利用典型事例与利用效果的收集、整理与提炼,定时汇编成册。四要进一步提升档案数字化水平。要对档案数字化实施以前的业务档案等逐步扫描、录入,争取全部档案实现数字化,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