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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首家档案工作示范单位通过评议验收

来源:涪陵区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1-12-20 16:52:40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25日上午,由重庆市档案局、市高级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和涪陵区档案局组成的评议组到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评议档案管理创建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工作。评议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汇总评议,一直认为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达到示范单位创建条件,同意授予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一直重视档案工作,2010年11月将创建示范单位纳入了党组议事日程,加大了领导重视力度、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加大了设施设备投入,档案工作整体得到提高、管理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该院档案工作在行政管理、设施设备、业务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室藏档案全部数字化工作尤为突出,得到了评议组的高度肯定,顺利通过了评议组的验收。至此,涪陵区检察院作为涪陵区第一家档案工作示范单位通过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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