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档案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市公安局再次荣获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称号(图)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1-10-06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近日,市公安局重新申报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评议会在市公安局档案馆举行。经听取工作报告,实地检查等,考评组认为重庆市公安局在档案行政管理、设施设备配置、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市具有示范意义。市档案局馆室指导处张明全处长代表市档案局授予市公安局“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荣誉证书。 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副主任何政对市档案局长期支持公安档案工作表示感谢,并要求市公安局档案馆同志不断深化档案工作,快速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会上,双方还就档案工作的发展、公安数字档案馆建设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据悉,这是市公安局继2008年11月成为重庆市第一家“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后,再次成为全市第一个通过示范单位重新评定的单位。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