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5/9 14:26:07

本地档案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石柱县重视媒体新闻档案管理

作者:张 杰 来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1-09-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市石柱县高度重视县属各媒体新闻资料管理工作,近期,县委宣传部门出台《新闻资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对新闻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和业务指导,以充分发挥新闻档案资料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明确新闻档案的重大历史作用。《办法》指出全县新闻档案记载了石柱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历史决策,反映了全县各行各业、各乡镇、各部门不同时期的工作状况,见证着石柱县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历程,是重要的历史资料。
     进一步拓宽了新闻档案的内容和范畴。《办法》中明确提出,新闻资料包括县电视台、电台、报社和县内主要网络媒体在宣传活动中采集、拍摄、收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图片等资料,档案资料的范畴被大大扩展,各种视频、图片等数据也被纳入电子档案予以保管。
     进一步加强了新闻档案的管理和监督。《办法》指明,媒体单位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落实专门人员管理、使用专用电脑和文件柜等设备存储,接受县委宣传部和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做到新闻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和条目清楚。
     进一步规范了档案资料查阅利用的程序。规定查阅利用须凭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前往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登记,并经宣传部门领导审批方能查询和拷贝,为确保新闻档案资料的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带走和销毁归档入库的资料数据。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