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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馆关于征集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档案史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作者: 重庆市档案馆

202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红军长征档案史料收集、保护和挖掘,传承和弘扬长征精神,重庆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军长征档案史料。
 

一、征集内容

1.文献类:反映红军长征的文件、布告、电报、命令、指示、信函、传单、标语、宣传品、行军地图、手册、印信、票据、收条、借据、报刊、画册等;反映红军长征的研究论著、传记、文艺作品手稿等;民主人士、人民群众记录支援红军长征的相关文稿、笔记等;长征亲历者或其后代、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信函、手稿、日记、笔记、委任状、立功喜报、回忆文章等。

2.实物类:红军长征期间使用过的武器、装备、医疗器械、通信器材、行军装具、生活用具、旗帜、印章、证件、票证、钱币、粮票等;与长征相关的奖章、勋章、奖状、证书、徽章、纪念章、臂章等实物;重庆及各地群众支援红军的物资、慰问品等相关实物。

3.音像类:记录红军长征历史场景、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老照片、胶片、录音、录像资料;长征亲历者、见证者或其亲属的口述音视频等。

4.其他类:以红军长征为主题的纪念品、艺术作品,社会各界围绕长征胜利举行的庆祝活动、文艺活动等形成的档案资料,以及其他能够反映红军长征历史、具有保存价值和历史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所有人直接将档案资料向重庆市档案馆捐赠,重庆市档案馆向其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所有人暂无捐赠意愿的,经本人同意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

3.代存。所有人不愿捐赠且个人保管条件不佳可能导致档案资料损毁和不安全的,经双方协商,可签订协议,重庆市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

4.征购。所有人愿意出售的,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重庆市档案馆可进行有偿征购。


三、说明事项

1.档案资料所有人应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可靠,保证其所有权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音像资料应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摄影者等;实物附简要文字介绍说明其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以及承载的内容等。

3.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收为馆藏后,将永久保存于重庆市档案馆,捐赠者对其档案资料服务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4.以代存方式征集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不变,重庆市档案馆可进行复制、利用。

5. 重庆市档案馆将采取举办展览、拍摄专题片、编印史料汇编等方式对征集档案资料进行开发利用和宣传推介,并向被征集者反馈相关开发利用成果。


四、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

联系部门:重庆市档案馆档案收集整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63897484,15922777277

电子邮箱:418546213@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茂大道420号


 

重庆市档案馆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