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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0 15:47: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肺炎组办发〔2020〕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请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市外来渝(返渝)人员的严格监测管理。对从重点地区来渝人员一律劝返,对从市外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社区、单位搞好服务管理;对体温测试异常的由属地政府按规定处理。

二、大力推行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办公,减少会议和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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