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渝府〔2020〕9号
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建立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渝统文〔202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协调解决涉及全市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系统本领域统计工作。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招商投资局、市林业局、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海关、市通信管理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重庆市电力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联系统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充分协商等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市统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抓好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跟踪督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
附件2
重庆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吴存荣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罗 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可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米本家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邓 睿 市教委副主任
陈 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涂兴永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徐松强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 静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韩列松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温汝俊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光宇 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张建华 市城市管理局副主任
李关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卢 峰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彭和良 市商务委副主任
赵明全 市文化旅游委二级巡视员
王 卫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杜西南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银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秦 瑶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 恒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景根元 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付嘉康 市招商投资局副局长
王定富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杨 波 重庆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张 军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金利佳 重庆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郑 萍 重庆证监局副局长
李 玉 重庆海关副关长
严寒冰 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李涛明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赵晓勇 重庆市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