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区盐井河水库扩建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璧山区盐井河水库扩建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渝府〔2019〕1号
璧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验收盐井河水库扩建工程库底清理和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请示》(璧山府文〔2014〕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盐井河水库扩建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通过验收。
二、请你区按照验收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做好竣工验收阶段移民安置相关工作,抓紧办理盐井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开展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落实后期扶持政策,巩固征地移民安置成果,推动工程早日竣工验收并发挥效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