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州区等3个区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州区等3个区县
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通知
渝府〔2018〕29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规定,经市级核查、社会公示和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等程序,开州区、云阳县、巫山县达到贫困县退出相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经研究,同意开州区、云阳县、巫山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