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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溪县中岗乡设立红池坝镇的批复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12-12 09: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渝府〔2017〕5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巫溪县中岗乡设立红池坝镇的批复

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中岗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巫溪府文〔2017〕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中岗乡,设立红池坝镇。红池坝镇行政区域为原中岗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小河街67号(原中岗乡政府驻地)。
    调整后,巫溪县辖2个街道、19个镇、11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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