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万州区等5个区县(自治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通知
渝府〔2017〕4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万州区等5个区县(自治县)退出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规定,经市级核查、社会公示和国家专项评估等程序,万州区、黔江区、武隆区、丰都县、秀山县达到贫困县退出相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经研究,同意上述区县(自治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