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的决定
渝府发〔2017〕4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
“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自建队以来,始终坚持以“爱国、奋斗、团结、奉献”的红岩精神建队育警,积极承担渝中半岛5平方公里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消防安保任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中队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聚焦灭火救援,苦练过硬本领,真情服务群众,已经成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建设的一面旗帜,是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忠诚卫士。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希望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该中队学习,学习该中队全体官兵对党忠诚、热爱祖国、恪守使命的政治本色,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真情为民的高尚情操,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服务发展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