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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促进就业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8-28 09: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渝府办发〔2017〕12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促进就业
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精神,扎实推进实施《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就业相关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十三五”促进就业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结合贯彻落实各行业有关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市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行政区域促进就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推进落实。
    二、压实责任,加强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督促检查,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及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评估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增强实效。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提高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对有关政策措施的知晓度。同时,要加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十三五”促进就业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一、“十三五”促进就业工作主要目标

1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以上,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每年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不低于90%、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带动165.9万人脱贫。服务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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