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委市财政局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12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文化委市财政局引导城乡居民
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文化委、市财政局《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
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市文化委 市财政局
为认真开展全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产发〔2016〕6号)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的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按照我市建设文化强市和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的总体安排,充分遵循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资源整合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统筹文化事业与产业、国有与民营、传统与新兴、线上与线下,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搭建文化消费综合平台,提高文化消费品供给水平和配置能力,扩大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规模,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试点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培育文化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市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