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聂安奠为烈士的批复
渝府〔2017〕4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追认聂安奠为烈士的批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追认聂安奠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石柱府文〔2017〕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聂安奠,男,1912年生,石柱县原临溪镇团结大队茅坪人,生前系原中共长寿中心县委直属石万利边区游击大队第一中队第二分队队长。根据《万县党史资料》《中国共产党重庆历史石柱县卷》等资料记载,在1949年8月1日国民党清剿川鄂边游击根据地时,聂安奠因叛徒告密被捕遇害。
聂安奠死难情形符合国家关于追认烈士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追认聂安奠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