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10-13)
渝府办发〔2017〕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建设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项目,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一)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二)制度体系日趋完善。颁布实施《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制定完善了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气象灾害防御、传染病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印发了预案管理、风险管理、物资储备、信息报送、预警信息发布、避难场所管理、检查考核等文件。围绕突发事件防控处置各个环节,建立完善了预警响应、信息报送、快速反应、专家辅助、军地协同、社会动员、新闻发布、应急联动等机制。应急体系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三)防范应对能力切实增强。风险管理全面展开,逐步建立起集风险识别、登记、评估、控制、准备为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搭建“应急一张图”基础框架,部分风险隐患数据实现空间化管理。建立完善了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累计编制应急预案14万余件。成功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演练。监测预警体系更趋完善,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级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建立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处置工作有力有序。
(四)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应急指挥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已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和互联互通。全市应急队伍体系基本形成,组建了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保障队伍、志愿者队伍和专家队伍,配备各类救援装备。基本建成以公路运输为主体,水路、铁路和航空运输为支撑的立体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网络。应急通信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区域应急中心建设扎实推进。规划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