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1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推开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机制转换、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推开以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医保支付、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提供良好就医环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健康。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坚持机制转换,促进分级诊疗。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杠杆作用,合理分流患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坚持“三医联动”,统筹推进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区域内公立医院同步改革,实现区县试点与全面推开的有效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调放结合,理顺比价关系。按照“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的思路,充分考虑物价水平、人力成本上涨以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等因素,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调动医务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公益性,落实政府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进一步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改革目标。
2017年9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实现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到2017年底,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总体降到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