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17〕2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高速通粤〔2017〕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我市收费公路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