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11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做好残疾预防工作是关怀人民群众健康、关怀残疾人疾苦的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我市有169.4万残疾人,数量多,负担重,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多数残疾的发生。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残疾人康复等工作不断加强,传染性疾病、营养不良、药物中毒等造成的残疾大幅减少。但同时,我市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尚不健全,残疾预防公共服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众参与能力仍待提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的残疾风险在显著增加,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十分紧迫、必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心下沉、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努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形成政府、单位、个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防控工作体系。
2.坚持立足基层,综合干预。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着力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采取专门措施,实施重点防控。
3.坚持着眼实际,科学推进。立足基本市情,鼓励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科学研究和应用,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作用,选择推广适宜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提高残疾预防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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