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5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
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国发〔2016〕79号,以下简称《规划》),推进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重点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按照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民族地区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民族地区一区四县贫困区县全部脱贫,基本解决民族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20年,民族地区地区生产总值迈上1100亿元新台阶,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社会事业稳步提升。到2020年,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义务教育实现县域公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达标率100%。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具有浓郁传统文化特色的少数民族建筑、村镇得到有效保护。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运行机制,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实现融合发展。
――生态环境优势凸显。到2020年,民族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乡村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和95%,构建形成长江上游绿色屏障的核心载体。
――民族团结更加巩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全社会“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全面增强,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1.分类推进特殊贫困地区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加快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农业园区及旅游景区为依托,鼓励开发适合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岗位,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重点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和水利扶贫,支持绿色农林畜产品生产,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国家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完善管理机制,对确实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员等优先安排就业,并按规定补贴。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民族宗教委)
2.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攻坚。
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健全帮扶体制机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各方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交通扶贫、网络扶贫、生态保护脱贫、水利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社保脱贫等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采取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创新、医疗卫生、技能培训等综合措施,着力提高贫困群众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方面保障水平,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加持续稳定的脱贫增收能力,最大限度消除返贫现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交委、市委网信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教委、市文化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城乡建委、市民族宗教委、市科协)
3.加大扶持力度。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实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拓宽群众增收致富门路。加快推进渝东南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解决民生领域突出困难和问题。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优先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深度参与脱贫致富方面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个人参与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民族地区计划。(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交委、市水利局、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城乡建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民族宗教委)
(二)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族地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骨干铁路、干线公路、支线机场、水运航道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外通内联区域交通骨干通道,提升运输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城乡建委)
(2)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结合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加强主要旅游景区、景点连接,提高旅游道路等级和养护水平。加快公路标志标识系统建设。打造生态风景道,加强旅游风景道路沿线资源环境保护,营造景观空间,建设游憩、服务设施,完善安全救援体系,优化交通管理。加强汽车房车营地与交通干线之间的联通公路建设。积极发展高铁旅游,优化铁路站点及运营时间安排,开辟更多旅游专列。配合河道疏浚等水利工程,统筹考虑旅游需求,开通水上旅游航线。支持通用机场合理布局,推动低空旅游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交委)
(3)推进重大水利设施建设。统筹加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实施“五小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型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抗旱应急水源等工程建设,强化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抗旱减灾和保水储水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林业局)
(4)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光纤网络覆盖,深入开展老旧小区网络“光进铜退”改造升级工作,继续落实城市新建小区、楼宇等同步布设光纤网络规定。加速推进4G网络建设,提高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城市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布局建设力度,不断拓展扩大覆盖范围。大力推广三网融合,加快有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继续推广发展IPTV,支持实施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委)
(5)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支持骨干电网、城乡中低压配电网、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及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6)加强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城镇周边农村地区的需求,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快水、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共设施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强化城乡基础设施的连接,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同质服务。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垃圾污水处理、邮政、公共厕所等公益性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推进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委)
5.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1)大力培植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2)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推进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升,实施区域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导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