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2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四控一增”措施,按期完成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类别 |
目标及措施 |
序号 |
主 要 内 容 |
责任单位 | |
一、空气质量目标 |
主城区整体空气质量 |
1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空气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少水平。 |
市环保局 |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含两江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