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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1-22 09:46:11 浏览次数: 【字体:

渝府〔2017〕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重庆富城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的批复


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设立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请示》(渝金文〔2016〕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组建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新设方式组建,注册资本金15亿元。其中,麦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资5.25亿元,持股35%;重庆协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25亿元,持股35%;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亿元,持股20%;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亿元,持股10%。
    三、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参与市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收购、受托经营市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受托经营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并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对外投资;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你办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指导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工作,督促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银监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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