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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划转市级管理的批复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1-16 09:2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渝府〔2016〕11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划转市级管理的批复

市教委:
    你委《关于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划转市级管理的请示》(渝教文〔2016〕2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旅游职业学院从2017年1月起由黔江区划转你委管理。划转后,学院办学层次、性质等保持不变。
    二、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资产(含土地、校舍、设施设备等)、债权债务,确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待学校2016年度决算完成后,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按照整体划转原则,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编制资产、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市教委2015年11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至2016年12月31日变动情况),经黔江区财政局、黔江区教委、重庆旅游职业学院三方共同核对签字盖章后整体移交。人员编制按全额财政拨款192人的实有编制数予以划转(无离退休人员),划转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重庆旅游职业学院4.8亿元建设债务性质仍为黔江区政府性债务。
    三、你委要商黔江区人民政府及时办理划转手续,积极稳妥做好划转工作。黔江区人民政府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建设和发展。市编办、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划转工作。
    四、你委要加强管理,督促指导重庆旅游职业学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升办学水平。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抄送:黔江区人民政府,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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