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治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渝府人〔2016〕4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治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6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4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陈治元为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李新建为重庆市审计局巡视员;
罗长明为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局长;
李嘉荣为重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厅局长级,试用期1年)。
免去
杨增渝的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明华的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李新建的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应华、詹旭东的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戴希的重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