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石柱县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批复
渝府〔2016〕9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石柱县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批复
石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请示》(石柱府文〔2016〕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枫木乡,设立枫木镇。枫木镇行政区域为原枫木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枫木街1号(原枫木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石柱县辖3个街道、17个镇、13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抄送:市民政局。
渝府〔2016〕9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石柱县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批复
石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请示》(石柱府文〔2016〕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枫木乡,设立枫木镇。枫木镇行政区域为原枫木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枫木街1号(原枫木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石柱县辖3个街道、17个镇、13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抄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