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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石柱县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批复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11-30 09:51:58 浏览次数: 【字体:

渝府〔2016〕9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石柱县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批复

石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枫木乡设立枫木镇的请示》(石柱府文〔2016〕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枫木乡,设立枫木镇。枫木镇行政区域为原枫木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枫木街1号(原枫木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石柱县辖3个街道、17个镇、13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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