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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大洪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复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09-20 10:23:48 浏览次数: 【字体:

渝府〔2016〕7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市大洪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批复

长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重庆市大洪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请示》(长寿府文〔2016〕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大洪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确定的21个项目,总投资3.161亿元。其中,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项目1个,投资0.020亿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个,投资0.190亿元;流域污染治理项目9个,投资1.270亿元;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6个,投资1.211亿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1个,投资0.140亿元;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个,投资0.330万元。
    三、你区要理顺大洪湖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保障资金投入,抓好工作协调,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大洪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关系,有机衔接本地区统筹城乡、“十三五”规划等部署和区域性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有序实施。按照“治污集约化、产权多样化、运营市场化”的原则,全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运营机制,多方吸纳社会资本,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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