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里的今天 您的位置:首页 >档案文化>档案里的今天>详细内容 全市大中型国营企业利改税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9 15:04: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983年3月19日,全市大中型国营企业除重庆钟表工业公司、市印制三厂仍按原扩权办法执行外,其余的均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制度。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