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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直辖市设立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14 11:39:58 浏览次数: 【字体: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赋予重庆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龙头作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重庆市城市面积8.24万平方公里,人口3061万人(1998年末数),成为中国最大的直辖市。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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